(一)考場設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需在縣城以外設考場的,須報省招考院批準。“廣告”專科只在昆明設考點。
(二)考生應試時,須帶準考證、考試通知單和居民身份證(或其它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三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違紀違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號令和《刑九修正案》嚴肅查處。
(三)考試成績以百分計,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參加該門課程的下一次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頻道(www.ynzs.cn)”網站上,考生自行登錄查詢。考生對成績有質疑的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辦理查分申請,由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后統(tǒng)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對考生查分。
(四)考試時,對需要使用計算器的科目,考生可攜帶沒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并且不得互相借用。不準使用有存儲、接收、發(fā)射功能的電子工具。考生進入考場考試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否則將視同作弊。
(五)同一考試時間段,考生只能參加一門課程的考試,每次考試考生較多可以報考四門課程。
(六)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成績在自考系統(tǒng)中的使用:
根據全國考委辦函[2004]148號文件規(guī)定:
1.NCRE課程暫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部分專科課程進行銜接。
2.凡獲得NCRE一級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和實踐課程(課程代碼:00018、00019)或者計
算機應用技術和實踐課程(課程代碼:02316、02317)。
3.凡獲得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和實踐
課程(課程代碼:00342、00343)。
4.凡獲得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實踐課程(課
程代碼:02319、02320)或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和實踐課程(課程代碼:02277、02278)。
(七)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在自考系統(tǒng)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參加PETS二級或PETS三級考試,筆試合格者的成績可直接替代自考有關專業(yè)大專或本科公共英語〈即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的考試成績,并可獲得相應的學分(PETS二級替代專科英語(一)成績,PETS三級替代本科英語(二)成績,英語專業(yè)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參加相應口試,則根據考生是否要求獲得PETS等級證書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相關專業(yè)來定。
(八)漢語言文學本科專業(yè)的畢業(yè)論文答辯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兩次舉行,考生可與云南師范大學文學院聯系進行答辯事宜。英語本科的“口譯與聽力”,專科的“聽力”、“口語”考試時間由云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安排,請考生與學校聯系。
(九)已取得自考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證書的考生,如該專業(yè)有實踐、實習、設計、畢業(yè)論文等考核要求的,應及時和主考院校聯系實習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績后,方可辦理畢業(yè)證書。
(十)考生考試時間及臨考復習假的占用問題,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一九八七年發(fā)文《關于對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給應考假、復習假和發(fā)放自學考試獎學金的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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