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批次清的原則,按下列錄取條件完成對應批次錄取工作:
1.免試批次錄取。流程為考生申請、報名確認點審核公示、招生院校審核公示及云南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審核公示,三級審核公示后省招生考試院投檔錄取。
2.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建檔立卡戶貧困戶考生(以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省教育廳扶貧辦比對數據為準),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符合退役士兵資格條件的,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資格條件為:具有招生上一年度退役證和招生上一年度前取得的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4.普通批次根據各類別計劃數(總計劃扣除免試錄取數)劃定很低控制分數線,按順序志愿錄取原則先完成分數線上第一志愿錄取工作,再進行分數線上參考志愿錄取,如果有未完成計劃則在分數線上進行志愿征集,設征集一志愿和參考志愿,如果線上征集仍未完成計劃則按未完成計劃數降分錄取原始一志愿和參考志愿,仍未完成計劃則降分征集志愿。
藝術、體育類考生的錄取辦法為: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很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招生專業有面試要求的,考生必須面試合格方可參加錄取。
通過云南省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考試(每年6月、12月組織考試)、云南省高校非計算機專業計算機應用知識和應用能力B類一級考試(每年6月、12月組織考試)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不予錄取的考生,招生學校必須說明理由。
經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錄取的考生,應屆專科畢業生錄取通知書由錄取院校直接寄給考生畢業院校;退役士兵考生錄取通知書由錄取院校寄給考生本人。
各院校應做好應屆畢業生檔案移交工作。

云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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