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學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相關要求確定錄取調檔比例。
報考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報考昭通學院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事宜按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或省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并合格。高考成績須達到學校投檔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筆試成績與口試成績較高者。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五條 報考“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市、區)組織的專業統考或專業聯考。在云南省招收的藝術類書法學專業須參加云南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考試。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體育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六條 通過招考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計算機網上統一錄取,學校根據 “投檔批次” 優先的原則。第一批次投檔到學校的考生,視為“學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投檔到學校的考生,視為“學校第二志愿”, 依次類推 。如果生源不足,按各省(市、區)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錄取。
第十七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對進檔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再按第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以此類推,直至安排完所有專業。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滿足,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在同一批次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順序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序如下: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十八條 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區市招考院審定后,學校按考生報名時所填地址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由各省(市、區)招考院公布。

云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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